地质矿产部将从事探矿工程技术研究的几个所定为技术开发型研究所,并规定这种类型的“研究所、室通过与企业的横向联合,依靠技术市场,逐步推行有偿合同制或直接由科研——生产联合体提供科研经费,争取在‘七五’末期达到大部分科研经费自给”。实现这一目标的出路何在?结论只有一个:深化改革,开拓前进。今年1月20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及“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定”。以上“两个规定”,为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现结合探矿工程技术开发型研究所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看法。
喻成柏.探矿工程技术开发型研究所深化改革之我见[J].钻探工程,1987,(5):18-19.. [J]. Drilling Engineering, 1987,(5):18-19.